> 防租賃成資金破口 金管會再發函銀行公會租賃不動產授信四大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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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袁不動產民間二胎借款
  2024/12/19 防租賃成資金破口 金管會再發函銀行公會租賃不動產授信四大重點

聯合報/ 記者 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

政府要求銀行全面追查放款給租賃公司的資金,
是否被移轉作為建商融資,
建商銀根恐再緊縮。

 

圖為示意圖。記者黃義書/攝影

據了解,金管會已經在13日正式發函銀行公會,
要求全體銀行對於租賃公司的授信管理要新增四大管理的規範,
要求銀行如果放款給租賃公司的資金用途是用做建商借款的話,
必須比照中央銀行房市管制措施來處理,不能夠成為破口。


此外,金管會已經決定,
將資本額達一定程度以上的上市櫃租賃公司視為金融服務業,
直接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納管。


金管會在13號發函給銀行公會的內容,
包括以下四大重點:


(一)銀行對融資租賃公司的授信,
應覈實辦理徵授信審核,
了解客戶營運模式、業務種類,
評估資金用途及授信額度之合理性,
並應定期追蹤資金實際用途與原申貸用途是否相符。


(二)銀行對融資租賃公司授信,
資金用途如為融資租賃公司對不動產業資金融通,
銀行應了解融資租賃公司之相關風險控管機制,
揭示於徵授信資料,
並要求融資租賃公司辦理該等資金融通時,
應遵循央行房市管制的措施包括了相關條件、
額度限制與其他控管措施。


(三)金管會將要求銀行,
自行訂定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項目
納入銀行整體不動產內部風險控管的放款總量管制,
對融資租賃公司放款資金用途如屬對不動產業之資金融通,
應併計入上述放款總量管制,
且銀行不得因此提高前開總量限額。


(四)銀行對融資租賃公司其他授信,
應要求融資租賃公司切結或
承諾資金不得流用至不動產業相關資金融通,
並約定如發現違反切結或承諾時處理方式。

資料來源:udn>產經>金融要聞https://udn.com/news/story/7239/842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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