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縣農地大清查!「工業區農地」未農用 再脫手恐「事情大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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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15 竹縣農地大清查!「工業區農地」未農用 再脫手恐「事情大條」

文/自由時報記者朱語蕎


出售「視為農地」欲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必須檢附相關證明,並維持農用。(自由時報資料照)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正對取得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規定
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視為農地)案件辦理清查作業。
稅務局說明,新竹縣的「視為農地」大多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預定地,
土地在變更編定前原本大多為農業用地,雖已編定為「工業區」,
但細部計畫未完成,未能依變更後計畫使用,而仍作農業使用。

稅務局提醒,在出售該類土地時若要申請「視為農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必須檢附竹東鎮公所核發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及新竹縣政府農業處核發之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產業發展處核發之「土地加註都市計畫管制內容證明函」等資料以供審查。

稅務局表示,取得此類經核准視為農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
應維持作農業使用;如經清查發現有未作農業使用,
該局將發函請土地所有權人在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
並在期限後辦理複勘,若未恢復作農業使用,
或雖在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之後再被查獲未作農業使用,
一律依法列入管制,將來要移轉土地時,
縱使取得「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也不能再享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優惠。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地產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2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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