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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2年4月10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
指定金融機構(含郵局)實體 ATM 機臺領取
ATM 機臺會張貼下列服務識別貼紙,方便民眾辨識領取
將本人/代領人提款卡插入ATM機臺後,輸入提款卡密碼,並輸入持卡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居留證統一證號及發放對象健保卡號,交易成功後領取現金6,000元。
資料來源:https://pro.6000.gov.tw/banklist.html